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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一)

发布时间:2018-03-01 12:02:05    信息来源:师市人社局     编辑:张建光    浏览: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适用于那些领域?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问:职工及工人进入企业,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问:用人单位在用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作者  鞠光勇  包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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