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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2018]6号)

发布时间:2018-03-16 11:03:35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辑:张建光    浏览:


十师[2018]6号    2018-3-14


经十师批准,十师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十师185团2017年挂-2号  宗地总面积:902平方米  宗地坐落:位于185团团部,东至医院围栏、南至5号楼、西至7号楼、北至空地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等于0.45  建筑密度(%):等于44.68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等于6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1.0044万元 加价幅度:  0.902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04月03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04月12日19时00分

备注:  宗地面积902平方米,土地用途拟设定为商服用地,出让年期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8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并保证在30日内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中买人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由国土资源局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3月14日 至 2018年04月10日 到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8年04月03日 至 2018年04月10日 到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1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4月10日1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十师国土资源局185团分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十师185团2017年挂-2号 号地块:2018年04月03日10时00分 至 2018年04月12日19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18年4月12日下午19: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规定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总额后,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总额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总额,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服从一八五团工交建商科出具的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七)若宗地占用林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王春勇、周磊、苏磊

联系电话:0906-3378944、3360140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银行帐号:30861201040000186

 

十师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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