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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市农工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11 11:50:32    信息来源:农业局     编辑:张建光    浏览: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调“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8年中央1号文件、兵、师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了新的要求。现结合兵团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就推进我师农工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职工持续增收,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工合作社。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提高合作社组织优势、规范化水平、服务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使之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提效”利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化引导。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发挥行政指导帮扶作用,树立一批规范运行的先进社,加大扶持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发展质量。

2.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成员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坚持共同发展为目标。把职工增收作为兴办合作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抱团取暖,共闯市场。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培训。连两委、合作社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学习合作社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搜集成功典型案例,了解合作社具体运行模式,提高办社能力,制定适宜本地优势产业的发展规划。连队通过“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形式,向职工宣传、引导,增强一线职工入社积极性。师农业局已将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印发的《农工专业合作社资料汇编》下发至各团、连队、合作社,可认真学习。

(二)充分激发各种生产要素活力,尤其是土地要素活力。积极鼓励引导职工通过经营权流转、土地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将土地集合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统一经营管理,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职工利用手中的不同资源(资金、实物、权证、技术等)入股各类农工专业合作社。各连队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不同类型合作社,选择不同运行模式。

1.推荐运行模式

一是合作社+职工

社员主要通过合作社把自己的产品销往市场,通过销售订单合同为纽带,利益联结较为松散,一般适用于新组建初级种植业合作社。

二是合作社+基地+职工

合作社集约一定数量土地面积、养殖规模形成生产基地。通过生产基地,指导社员生产,按标准收购或代销社员产品。适用于以养殖业、种植业合作社,合作社已实现了一定的适度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

三是龙头企业+合作社+职工

一般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起,企业占合作社股份的绝大部分,社员交纳一定数量的会费,以劳动或产品入股。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多数由龙头企业负责人兼任。合作社架起了龙头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桥梁,以企业加工所需原料标准生产种植,成为企业的生产车间。延长产业链,提高原料商品化程度,分享加工环节利益,职工还可转化为产业工人,增加工资性收入,利益联结较稳定,有效地将原来两个利益矛盾体转化为一个利益共同体。

四是合作联社+职工

这种组织模式由从事相关产业的不同合作社组成,合作社是联社的成员。可跨连、跨团,甚至跨区域吸收成员,形成同行业或不同行业的联合体,由单一的生产经营转向从事多种经营服务的综合体,通过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实现多领域、多方式的合作,可以解决单个合作社势单力薄的问题,满足社员对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2.成立不同行业合作社

一是种植业合作社

(1)采取“生产在家,服务在社”模式。合作社作为一种服务组织存在,为入社的成员统一提供种子、化肥、农机作业、加工、销售等服务,入社社员需要缴纳一定的入社股金或者入社费,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各种服务。社员自行生产,通过规模采购、作业、技术服务等降低成员的生产成本,规模销售增加市场话语权,提高产品价格为盈利点。

(2)采取“土地入股”模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可用土地租金*约定入社承包年限折算,也可用近三年平均亩产量*约定入社承包年限折算),由合作社自主统一经营管理,土地股份与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共同参股,从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配。社员以自己的土地作为股份,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入社,由合作社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土地互换,确定社员土地经营权和股权,但具体地块位置不确定,如社员退社,则从地块一端进行退地,保证合作社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

(3)采取“土地托管”模式。也称 “土地托儿所”,在保证社员、职工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前提下,将土地托管给合作社。实行“保姆式”全程托管或“菜单式”半托管服务,从种到收按服务内容收取托管服务费,所得收成全部归被托管者所有。

二是养殖合作社

(1)“合作社+职工”模式。也是“养殖在家,服务在社”模式。合作社做为服务组织,统一联系母畜、饲草料采购、技术培训、技术服务、防疫防病等,运用规模化统一服务降低成本,统一销售增强市场话语权提高收益。

(2)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模式。实行标准化养殖,公司提供种畜、饲料、兽药、技术等服务,由合作社组织,养殖户出圈舍、劳力。公司为社员提供担保,向银行按户承借贷款作为合作社基金,基金严格须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集中、统一、封闭性运作,由公司合作社承担贷款本息偿还。还可延伸至加工包装,统一品牌销售。

(3)“畜草结合”模式。可以将土地种植与养殖结合,用土地种植为养殖提供饲草料,养殖可为土地种植提供有机肥料,形成资源互补,利益均享的可循环综合体。

三是农机合作社

(1)“专业化农机作业服务”模式。农机户以机具为主要出资方式折股入社,合作社做为服务组织,实行“四统一分”,即统一签订作业合同、统一作业质量、统一作业价格、统一调配机具,分机核算。成员提供农机专业化服务,在保证完成本连服务的同时,签订域外作业订单,以规模化作业面积产生利润进行分配。

(2)“四位一体式”模式。可集合社员农机具、资金、技术共同参股,引进农机销售公司、农机制造企业等多元化社会资本,将合作社变成集作业、销售维修、研发改制、培训为一体的综合式服务组织。

四是休闲农业合作社

职工可利用设施大棚、农家特色餐饮店、特色养殖、花卉苗圃等资源,由连队、合作社统一规划不同功能区,培育出亲子游、采摘园、种养体验基地、等休闲旅游项目,以原生态的乡村生活习俗、农耕现状、民居风貌等为基本旅游产品,将农事活动、农业休闲等可参与性强的项目揉合到休闲观光体验活动中去,不断创新休闲体验项目,最终发展成集观光、旅游、垂钓、餐饮、住宿于一体的服务模式,吸引城镇居民来休闲度假,将城市消费引进团场连队,带动致富。

合作社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可充分利用连队、团场各种生产要素,引进产业资本、民间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集合大型优势农资、农机等企业,提供优质低价农资、优质规范农机作业;集合专业技术团队,提供优质精准服务;集合龙头企业,按企业标准生产种植,提高产品商品化程度,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在市场中摸索、拓展发展如物流、电商、资金互助等其他方式、行业的新业态合作社。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职工”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订单、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合作社、社员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实现融合发展。

(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各类管理机构,落实“三会制度”。切实履行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职责,实现民主化管理,达到社员共同参与、共同经营。二是细化章程。经成员大会讨论制定适宜本社实际发展需要的章程,使章程成为规范合作社整体运行的最高“纲领”性文件,体现合作社运作的制度化。三是加强成员管理,规定成员入社资格、办理入社申请手续,制定具体权利与义务,对不履行义务的成员可以大会讨论除名。四是建立诚信机制。设立成员诚信档案,界定诚信级别,建立信息查询平台,利用“黑名单”或“光荣榜”,使之成为约束成员行为、积累成员信用财富,失去或享受借贷、融资等优惠政策的激励机制。五是强化财务管理。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或采取代理计账方式,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健全会计账簿,搞好会计核算,设立成员账户,如实反映成员出资额、交易量、分红、权益变动等情况,保障社员合法利益;实现“成员拥有、成员控制、成员受益”。充分保障成员对合作社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是强化财务审计,合作社争取的各类财政扶持资金,用途须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全体成员均等享有,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侵占、挪用、独享。

(五)提高司法保障意识。

合作社利用司法下乡等服务活动,从签订订单到组织农资采购、生产、农机作业、防病防疫到产品收购等环节与司法部门沟通,寻求司法介入。使用规范合同文本,聘请专业团队,利用法律手段使成员、合作社的利益得到保护。合作社根据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提供的《种植回收合同》示范文本及十师五大律师事务所信息,修改完善合同文本、对接司法服务团队。



第十师农业局        

201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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