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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全国经济普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6-26 16:54:13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赵存存    浏览:

为保障第十师北屯市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经济普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统计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师北屯市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

应急指挥办公室的职责是:贯彻执行经济普查条例和经济普查方案,负责第十师北屯市全国经济普查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安排和组织第十师北屯市全国经济普查的应急工作。

二、 突发事件的主要种类

第一类是指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如波及较大范围的雨雪、地质灾害等;

第二类是指技术和物资类突发事件:如发生大面积设备故障,通讯和网络突然中断,普查表等物资大量受损等;

第三类是指安全生产类事件:如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人身意外伤害和其他突发性伤害事故使普查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等;

第四类是指影响社会安定类事件:如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间矛盾激化,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造成一定的范围社会公众强烈反应或突发群体性事件等。

三、 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在经济普查工作中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团场经济普查办公室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本级经普办领导汇报。各级经普办主任为本单位履行报告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党委主管领导汇报情况,根据突发性事件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开展工作。同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上报至第十师北屯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四、 报告的形式、内容和要求

1. 报告应采用文字形式(纸介质或电子版均可),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之后再采用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时间、地点、原因、事件详情、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要素。对一时查不清楚的事件,要尽快说明情况,不能拖延隐瞒。

2. 第十师北屯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接收突发事件的情况汇报并做好登记工作。在接到报告时间1小时内向应急办公室主任汇报,并随时续报有关情况。由应急办主任统一作出应急事件的处理安排,处置结束后及时报告整体情况。

3.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在普查期间都要建立相应的应急事件的处理办法、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确定并上报和公布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和值班电话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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