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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市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三年 (2018—2020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29 11:53:35    信息来源:卫生局     编辑:卫生局    浏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关于建立兵团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工作长效机制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师市妇女卫生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健康权益,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降低死亡率,提高师市妇女健康水平,根据兵团卫计委、妇联、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印发兵团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师市“两癌”筛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为适龄妇女进行“两癌”筛查,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探索建立以党政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逐步提高师市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1. 对适龄妇女进行“两癌筛查”,三年实现全覆盖;

2. 提高“两癌”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 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到2020年师市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4. 探索适合师市“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二、 检查对象

师市辖区内常住(居住半年以上)的35~64岁已婚妇女。

各年度内已按原有制度组织开展的涵盖“两癌”检查内容的各类妇女健康检查,均视为师市妇女“两癌”筛查,已检人群不再重复检查。

三、 实施时间

师市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于2018年启动,2018—2020年分三年完成筛查工作任务,实现全覆盖。

四、 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8年6月)

制定师市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预算资金申请筹集、检查技术支撑准备阶段。

(二)动员培训阶段(2018年7月)

采用集中理论授课和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原则,师市师资培训团场管理人员及医疗保健技术人员。通过示教、讲座、实习、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人员培训。

(三)摸底登记阶段(2018年7—8月)

各级妇联组织摸底登记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动员其接受检查,签署《十师北屯市妇女“两癌”自愿检查知情同意书》(附件4,收集完整后统一交同级医疗保健机构存留)。填写《十师北屯市妇女“两癌”检查摸底登记表》(附件5)及《十师北屯市妇女“两癌”检查摸底登记汇总表》(附件6),同时抄送同级医疗保健机构;师、团二级《摸底登记汇总表》一并抄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 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20年)

到2020年9月,全面完成筛查任务。

(五) 总结评价阶段(2020年10月)

师市各团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师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办公室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三年检查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师市“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2019年的年度总结评估报告,于当年11月30日前上报);师市“两癌”筛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0月25日前向兵团“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检查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五、 筛查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妇科检查、HPV检查、阴道镜检查(异常人群)及组织病理学检查(异常人群)等。

(二)乳腺癌检查

乳腺临床、彩超、钼靶X线检查(异常人群)及组织病理学检查(异常人群)等。

“两癌”筛查内容、技术规范、流程等技术工作要求,由师市卫生局另行制定。

六、 筛查医疗机构

师市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由师市北屯医院及各团场医院共同承担。为保证诊断、治疗可靠及时,师市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师市北屯医院为诊断治疗机构。

七、 筛查工作经费安排

师市妇女“两癌”筛查费用按照150元/人均标准执行,经费由兵团本级财政承担。筛查补助工作经费用于检查经费(包括试剂采购等)、社会动员、质量控制、督导检查、培训等相关工作经费。

八、 工作机制

(一)各级妇联负责本辖区的宣传发动、健康知识普及、人群摸底登记、组织检查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筛查等工作。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两癌”检查工作,做好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

(三)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责任分工,配合妇联做好贫困妇女“两癌”筛查救助等相关工作。

九、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各级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2018—2020年工作目标。建立分工负责、多部门协调合作工作机制,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师市卫生局、妇联、财政局、民政局共同成立十师北屯市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市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协调、组织、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团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并组织落实妇女“两癌”筛查工作。2018年7月25日前,各团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实施方案报师市“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师市卫生局王玉霞,电话及传真0906—3370303, 师市妇联薛峰,电话及传真:0906—3905192)。

(二)做好组织发动,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广泛开展“两癌”筛查工作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活动,扩大职工群众的知晓率,提高妇女支持和参加检查的积极性,增强公众尤其是妇女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注重舆论引导,加大先进典型事例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兵团党委这项惠民暖心工程深入人心。

(三)建立报告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两癌”筛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意见和建议。师市建立月报告制度,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逐级审核汇总上报。从2018年8月起,每月9日,各医院将上个月检查工作进度报表报送至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至师市妇联、师市卫生局)。各级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师市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和评估,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部门通报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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