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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检察分院 建立健全公诉部门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8-10-06 12:21:53 信息来源:检察分院 编辑:赵存存 浏览:
作者 陈加文 龚素梅
为进一步适应司法改革,完善十师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案流程、工作规范、内部监督及工作指导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十师检察工作实际,第十师检察分院公诉处起草拟定了《第十师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刑事一审案件办理流程(试行)》、《第十师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工作规范(试行)》、《第十师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案件内部监督办法(试行)》和《第十师检察分院公诉处对下指导工作规则(试行)》,经征询北屯市院、巴里巴盖垦区院的意见建议,及时修订并下发基层院贯彻执行。
通过建立健全公诉部门工作机制,细化了刑事一审案件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席法庭、审查裁判文书等流程;规范了独任检察官及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的范围、办案组的权责、组成、分工和意见的形成、审核及确定,明确了加强内部监督的基本原则,监督主体和范围、监督方式和处理办法;强化了分院对基层院的工作指导,同时为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供了制度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