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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示(2018年21号)
发布时间:2018-10-08 18:09:00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卫生局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经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审核材料,以下企业符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规定的企业名称变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0月8日始至10月1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06-3906375 传 真:0906-3370303
通信地址:北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 编:836099
企业名 称 | 经营方式 | 药品经营范 围 | 变更内容:企业名称 | 受理人 | 资料检查员 | 审核人 | 审批人 | 公示 类别 |
北屯市聚萃堂大药房 | 零售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 | 企业质量负责人变更为“范美英” | 陈勇 | 陈勇 张良琼 | 陈勇 | 孟凯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十师北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