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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示(2018年21号)

发布时间:2018-10-08 18:09:00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卫生局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经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审核材料,以下企业符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规定的企业名称变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0月8日始至10月1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06-3906375                 传 真:0906-3370303

通信地址:北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 编:836099


企业名 称

经营方式

药品经营范 围

变更内容:企业名称

受理人

资料检查员

审核人

审批人

公示

类别

北屯市聚萃堂大药房

零售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

企业质量负责人变更为“范美英”

陈勇

陈勇 张良琼

陈勇

孟凯

药品经营许可证


十师北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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