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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6 16:13:29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辑:赵存存    浏览:

师市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师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现就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自治区要求,北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6年9月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单位的建设施工保证金、安全施工押金(文明施工措施费)暂未清退。

师市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的原则,现请师市范围内各建筑业企业积极与十师北屯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接,开展清退工作。清退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逾期未清退的项目资金,将视为自动放弃,北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与师市财政部门对接后,上缴国库中心。

联系人:高金生   联系电话:0906-3372984  13899417637

特此通知。

北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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