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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2018]19号)

发布时间:2018-10-18 17:06:43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辑:赵存存    浏览:

经第十师批准,第十师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十师183团2018年挂-2号 

宗地总面积:6575平方米 

宗地坐落:183团10连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7

土地用途明细:仓储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3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6504718BA0070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44.0525万元   

加价幅度:  3.287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06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15日17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80 %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并保证在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买人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由国土资源局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10月17日 至 2018年11月13日 到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11月06日 至 2018年11月13日 到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1月1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进行。

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十师183团2018年挂-2号地块:2018年11月06日10时00分 至 2018年11月15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国土资源局将于2018年11月15日下午17: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规定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总额后,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总额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总额,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定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服从一八三团工交建商科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七)若宗地占用林地、草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向林业主管部门、草原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闫让礼、周磊、王杰周

联系电话:0906-3378944、3866017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银行帐号:30861201040000186

 

第十师国土资源局

宗地供应信息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宗地状态 电子监管号 合同状态

十师183团2018年挂-2号 6575 仓储用地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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