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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1 15:48:26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

项目编号:CZ2018-37

经第十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十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公开挂牌转让申请,经十师国资委批准同意,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将对下列房产进行公开对外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十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基本情况及评估结果:

以下资产分项交易。每位竞价方可选一项或多项进行交易。

(1)北屯市西北路商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24.6平方米。二层。经新疆兆新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为8016479.2元。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交易后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西北路商场评估结果是房产面积的评估价值,由受让方办理土地出让。中标确认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50万元保证金。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各项手续及完成资产移交,自签订交易合同之日支付中标确认价格总金额的40%,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总金额的30%,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将总金额的30%余款一次性付清。

(2)北屯市博望东街得仁商厦五层,框架/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066.32平方米。经新疆兆新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为15838316.4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交易后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中标确认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100万元保证金。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各项手续及完成资产移交,自签订交易合同之日支付中标确认价格总金额的30%,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总金额的30%,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将总金额的40%余款一次性付清。

(3)北屯市文化路精品音像广场楼二层11-14号,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97平方米。经新疆兆新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为1219036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交易后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中标确认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15万元保证金。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各项手续及完成资产移交,自签订交易合同之日支付中标确认价格总金额的30%,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总金额的30%,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将总金额的40%余款一次性付清。

(4)步行街综合市场负一层28号,砖混结构。建筑面积68.38平方米。经新疆兆新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为491515.44元。使用权类型:出让,交易后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中标确认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5万元保证金。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各项手续及完成资产移交,自签订交易合同之日首付中标确认价格的100%(一次性付清总金额)。

(5)步行街综合市场三层2号,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13.96平方米。经新疆兆新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为1346260.48元。使用权类型:出让,交易后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中标确认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15万元保证金。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各项手续及完成资产移交,自签订交易合同之日支付中标确认价格总金额30%,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总金额的30%,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将总金额的40%余款一次性付清。

(6)天山路综合服务楼产权,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202.72平方米。经新疆兆新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为7998088元。使用权类型:划拨,交易后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综合服务楼评估结果是房产面积的评估价值,由受让方办理土地出让。土地面积以后期实际分割完成的土地为准。中标确认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100万元保证金。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各项手续及完成资产移交,自签订交易合同之日支付中标确认价格总金额50%,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总金额的30%,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将总金额的20%余款一次性付清。

(7)北屯市得仁商厦四层,框架/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066.32平方米。经新疆兆新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为21762944.64元。使用权类型:出让,交易后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中标确认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100万元保证金。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各项手续及完成资产移交,自签订交易合同之日支付中标确认价格总金额30%,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总金额的30%,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将总金额的40%余款一次性付清。

(8)北屯市得仁商厦三层,框架/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160.49平方米。经新疆兆新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为25329063.12元。使用权类型:出让,交易后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中标确认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100万元保证金。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各项手续及完成资产移交,自签订交易合同之日支付中标确认价格总金额30%,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总金额的30%,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将总金额的40%余款一次性付清。

(9)北屯市天山振北商住1号楼负一层7号,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5.72平方米。经新疆兆新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为326898元 。使用权类型:出让,交易后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中标确认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5万元保证金。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各项手续及完成资产移交,自签订交易合同之日支付中标确认价格总金额100%(一次性付清总金额)。

二、 报名条件:

1、 申请竞价方需在报名截止日前缴纳交易保证金5万元

2、 受让方提供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复印件、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三、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28日

转让方联系人:于海 13999798128   高原 13899403345

四、 转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协议或竞价方式。

五、 转让时间:竞价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1、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28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六、 报名地点: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 周 磊

联系电话(传真):0906-3378944(F)或3360140

邮 箱:18199066672@163.com

邮编:836099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开户账号:30861201040001531

七、 发布媒体: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xjbt.gov.cn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 ggzy.xjbt.gov.cn

附件1:供销评估明细表

附件2:十师供销公司资产处置方案


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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