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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三项措施”规范巡察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17 11:54:46    信息来源:巡察办     编辑:巡察办    浏览:

作者   宁晓敏 

近日,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更好地开展下一阶段巡察工作,不断加快巡察进度,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采取“三项措施”规范巡察相关工作,确保巡察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察办及巡察组全体干部要定期组织学习,巡察办建立每周学习制度和参加纪委监委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适时组织巡察办及巡察组干部进行学习。各巡察组建立经常性地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制度。

——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巡察相关工作。11月11日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巡察办相关工作的建议》和《关于规范巡察组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巡察办在报告审核、线索移交、意见反馈、督促整改、工作日志、工作台账、指导检查及各巡察组巡前准备、进驻巡察、纪律要求、信息简报、工作台账、巡察质量、巡察报告、线索移交、意见反馈、督促整改、资料归档等方面进行了要求和规范,为扎实开展好巡察各项工作夯实基础。

——更好开展巡察工作,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为使巡察工作真正发挥利剑作用,重点做好巡察“后半篇”工作,针问题,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涉及具体人和事的问题上敢于发声、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和问询,并跟踪追击,严肃查处,形成高压态势,以“真整改”回应广大职工群众的期盼和信任,为师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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