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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18-12-10 17:34:03    信息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赵存存    浏览:
(2018年1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殷宇霖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厅长级)。
(二)
任命多力坤·玉素甫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三)
任命黄立海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四)
任命别力克图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五)
任命阿依夏木·玉努斯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六)
任命刘颂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
(七)
任命艾尔肯·吐尔逊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
(八)
任命高建龙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
(九)
任命王新平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
(十)
任命朱政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
(十一)
任命祖丽菲娅·阿不都卡德尔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
(十二)
任命阿不来提·麦麦提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
(十三)
免去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热依木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田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十四)
任命石德胜、严福新、王栋新、帕霞姑丽·赛迪尔丁、张卫民、王元江、何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徐川海、艾尔肯·吾不力、张洪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1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
(二)
决定任命玉苏甫江·麦麦提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三)
决定任命穆塔里甫·肉孜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四)
决定任命哈德尔别克·哈木扎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
(五)
决定任命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
(六)
决定任命李文富为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
(七)
决定任命盛少琨为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厅长。
(八)
决定任命尼加提·司马义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九)
决定任命李更生为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十)
决定免去覃新闻的自治区水利厅厅长职务。
(十一)
决定免去卫利·巴拉提的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1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姜青山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监察委员会主任。
(二)
任命侯飞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监察委员会主任。
(三)
任命张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监察委员会主任。
(四)
任命柯重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监察委员会主任。
(五)
任命王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监察委员会主任。
(六)
任命牛新民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监察委员会主任。
(七)
免去黄少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八)
免去赵丽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九)
免去张宏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十)
免去张传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十一)
免去谷金花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十二)
免去麻林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十三)
任命窦新军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卫疆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万明坤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文海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华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建国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君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倪文伟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高健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第五师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王文华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金燕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郭凯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牛江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兵团第十二师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程刚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弯增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海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周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玉素音江·阿不都热依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彭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新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冶爱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福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见继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红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成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保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孙玉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程秀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会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蔡文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尉建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有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1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赛福丁·依木热木则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沙书强、李磊、韩雅婷、陆建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高静、马婕妤、严成玲、林华、鲍立斌、孔一军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贺双龙、阿布列孜江·买买提、麦麦提艾力·麦麦提吐逊、吴炳坤、阿布力孜·祖农、阿卜杜外力·克热木、艾克拜尔江·阿不来提、阿卜杜克热木·图尔荪、刘春光、包汉杰、阿力木江·阿布都艾尼、卡米璃江·吐热克、麦麦提吐尔逊·阿布拉、艾山江·吾布力哈斯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高丽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魏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张荣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阿力普·图尔逊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努尔阿吉·图拉克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吴东冬、丹尼尔·阿西木、艾则孜江·艾合麦提、麦提如则·喀迪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蒋中秋、刘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任命杨新宝、孙铭徽、李刚、张君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安翱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赵文武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于翔、李新武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萍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永红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何代江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彭建强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孙奉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1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亚力坤·买合木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
任命韦光明、李涛、张燕、王娅玲、陈蕊、张孝德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高国招为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杨光、艾尔盘·艾尼瓦尔、朱杰为乌鲁木齐八家户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吴强为于田卡尔汉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唐崤樟为莎车牌楼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艾则孜·阿依丁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艾合买提·米吉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买合木提江·阿不来提、白波、李洁、阿不来提·铁米尔、罗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叶芳、阿斯木古丽·尼亚孜、卡依赛尔江·阿布都卡迪尔、麦麦提热夏提·艾山、努尔艾力·斯马义、热汗古·米吉提、热娜古丽·艾尔肯、仙木西丁·米吉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
任命朱鹏涛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伊力亚尔·热合曼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刘胜彪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郭欣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七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塔依尔·艾合买提为伽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杨春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安增新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和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田相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爱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金瑞、王建平、于刚、何汉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七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秦建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师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凤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于光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阿力木江·阿布力米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韩岗、阿力木江·艾买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梁建、王德刚、李海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二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吴汝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岳永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八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国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马蕾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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