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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师市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 15:44:18 信息来源:妇联 编辑:赵存存 浏览:
近日,根据兵团妇联要求和各单位填报的2018年“两癌”患病妇女情况,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了“两癌”救助资金分配标准,根据兵团妇联资金到位时间,将资金拨付各单位妇联,请认真做好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 认真做好救助资金拨付相关工作
(一)确定救助对象。各单位妇联组织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全国妇联《“十三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要联合纪委、卫生计生部门组成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审核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分配指标的病种、病情、年龄和贫困程度确定分配标准,优先救助贫困程度重的患病妇女,并严格审定此次救助对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患病妇女进行救助全覆盖)。
(二)救助发放。由兵团妇联统一划拨救助资金。师市妇联通过师市国库集中支付心,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
二、 及时报送项目数据和工作总结
三、 强化宣传报道并加强监督
(一)扩大宣传。各单位必须举办一次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项目及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在所有新闻报道中,务必体现出全国妇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等重要内容。
(二)加强监督。各单位要建立完整准确的救助申请和项目实施档案,及时同步更新完善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采集系统数据。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审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确保资金的使用过程接受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
第十师北屯市妇联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