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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编办“四个坚持”抓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2019-03-01 12:12:59 信息来源:编办 编辑:赵存存 浏览:
作者 潘传鹏
为贯彻《中央编办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整改工作的通报》精神,师市编办落实“四个坚持”深入抓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坚持学在做前,牢固树立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师市党委带头学,第三次中心组学习全文传达中央编办通报,师团两级机关事业单位认真学,迅速将《通报》列入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纪律刚性约束。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机构编制问题查摆力度。对照《通报》提出的 “超权限审批机构,挂牌、临时和议事协调机构实体化,超规格核定领导职数,违规党政分设,擅自设置领导职务名称,党政机构自定事业编制”等7类问题,逐一审视自查师团两级党政群、政法机关和事业单位,确保机构编制问题查摆全覆盖、无遗漏。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落实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措施。对照问题台账、紧盯问题基数,始终做到问题整改“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借助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和师市机关机构改革,整改机构编制问题59个,整改率60%,实现团场机构编制52个问题全销号;核减9个部门15个内设机构及相应领导职数,整改领导职数问题12个,整改率48%,确保机构改革后问题全销号。
四是坚持常态监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长效机制。通过开通机构编制“12310”举报电话、上收团场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实名制动态监管、将机构编制纳入巡视巡察和审计范围等系列措施,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自身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机构编制监督问责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