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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水利局开展禁渔工作 推动水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19-04-08 19:33:46 信息来源: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浏览:
作者 周峰
4月1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渔业资源保护条例》公布实施,也是全地区天然河流全年禁渔第一天,同时是阿勒泰地区天然湖泊(乌伦古湖、吉力湖、托洪台水库、海子口水库、峡口水库)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禁渔期的第一天。
当日,师市水利局联合阿勒泰地区农业局渔政管理中心站联合开展巡查额尔齐斯河北屯河段和乌伦古湖行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沿河(湖)有无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有无使用电鱼机、地笼等禁用的渔具行为;有无在河(湖)内撒网捕鱼、钓鱼行为。经过仔细检查,没有发现违法捕捞水产品活动。
在做好河道渔业工作巡查的同时,师市水利局积极开展渔业法制宣传和禁渔政策结对。采取走访辖区群众宣传渔业政策,发放禁渔知识传单,张贴禁渔公告;安排专人加大巡查河湖力度;联合工商局、食品和药品监督等部门不定期对市场、酒店等经营水产品场所的经营户进行执法检查。
此次活动,组织渔政执法人员15名,出动执法车3台,张贴禁渔公告200余份,发放禁渔政策宣传单300余份,有力的推动了水生态环境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