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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9-05-13 12:05:06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卫生局    浏览:

办事指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事项编码

Ssjsw01

网厅办理

现场审核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业务类型

登记备案

收费

联系电话

0906-3370011

监督电话

0906-3370011

支持邮寄

承办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人口计生委

申报材料

1.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一式3(原件) ,表格附后;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原件);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科室设置情况;

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各1份;

7.设备清单;

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办理条件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场所用房,面积和布局达到国家《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的要求;

2.设备设施齐全,性能良好;
3.科室设置情况符合机构设置要求;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办理流程

1.申请:由申请单位申请。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提供办理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窗口办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打印〈补正材料通知单〉交申请书人,退还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2. 受理:材料齐全的,窗口办理人员打印<受理通知单>交申请人,初审后将材料呈分管领导审核;

3.审核:核由县人口计划生育局技术考核组现场考核:技术组人员到申请单位基础设施、用房、器材设备及环境条件,并对具体申报项目进行有关技能考试,签写考核意见(5个工作日);

4.审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发审批意见,由局审批科打印证件,送达申请单位(1个工作日);

5、整理资料、材料归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10:00— 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 14:00,下午15:30—19:30

办公地点

北屯市新区行政服务中心B343办公室

备注


附件: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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