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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第十师188团2018挂-15号)
发布时间:2019-05-13 16:55:02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
十师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2019]6号)
十师告字[2019]6号 2019-5-13
经十师批准,十师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第十师188团2018挂-15号
宗地总面积: 20402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至空地,南至垃圾填埋场,西至滨海路,北至空地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7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等于31.5
土地用途明细: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44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1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6504818AA0274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38.7336万元 加价幅度: 10.20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9年06月03日0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9年06月12日17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8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抵交出让金,其中成交价款的20%转为定金,并保证在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买人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由国土资源局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5月13日至2019年06月10日到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06月10日到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06月1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第十师188团2018挂-15号号地块:2019年06月03日00时00分至2019年06月12日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19年6月12日下午17: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规定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总额后,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总额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总额,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服从北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七)若宗地占用林地、草地,成交后由竞得人向林业主管部门、草原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厅)
联系人:周磊、闫让礼、秦晨
联系电话:0906-3378944(F)或3360140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银行帐号:30861201040000186
十师国土资源局
宗地供应信息宗地编号宗地面积土地用途宗地状态电子监管号合同状态
第十师188团2018挂-15号20402工业用地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