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公开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二、 婚姻登记条例
三、 婚姻问题解答
四、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五、 婚姻登记管理处工作职责
1、 办理婚姻登记
2、 补发婚姻证件
3、 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 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5、 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六、 婚姻登记工作流程
七、 办理婚姻登记证件应具备的条件
八、 办公地址:新疆北屯市将台路280号
九、 办公室电话:0906—3319868
十、 办公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9:30-13:30 下午:16:00-20:00
冬季(10月1日至下一年4月30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监督电话:3379805
婚姻登记管理处主任:钱翠翠,联系电话:0906-3319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