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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推进建立农村饮水 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发布时间:2019-05-31 10:54:38    信息来源:水利局     编辑:水利局    浏览:

作者  夏翠莲

第十师北屯市根据兵团党委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当前师市水利体制改革实际,进一步明晰农村饮水工程范围,落实师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现工程建得好、管得好、长受益。

一是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地方主体责任。师(市)是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落实工程建设及运行主体和经费。团场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管,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协助供水管理单位做好辖区内供水设施维护等工作。连队做好连内供水设施维护、水费收缴等工作。

二是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师市水利局负责农村饮全工程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价格主管部门及电力企业等各负其责,做好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水质监管、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供水水价及农村饮水安全用电优惠政策等管理。

三是压实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责任。加强师、团、连三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供水单位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资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监测、水费收缴和维修养护工作。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要明确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设置标志牌。并将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在当媒体或网站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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