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以下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称
法人代表
办公场所
活动范围
业务主管单位
十师北屯市硬笔书法协会
李琳
北屯市东区南六博望东街
十师北屯市范围内
十师北屯市文联
请相关团体严格按照本社会团体《章程》依法开展活动,按时参加年检,加强自律诚信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师市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师北屯市民政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