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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0 18:59:59 信息来源:水利局 编辑:赵存存 浏览:
181、 182、183、184、186和188团、水利管理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根据兵团水利局《关于〈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职责任务〉的通知》要求,师市已统一确定,并在媒体统一公示每座水库的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和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即政府责任人(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请水利管理处按照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逐一做好水利体制改革关键期水库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在水库大坝醒目位置更换公示牌,于6月30日前将完成公示牌更换工作图片报送水利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7月上旬组织督查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将督查情况报送水利局。
联系人:陈丹丹,0906-3328242,18709061053
附件:1. 关于《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职责任务》的通知
2. 2019年第十师北屯市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第十师北屯市水利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