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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制宜 分类施策 扎实稳步推进一八一团国企改革
发布时间:2019-08-27 13:11:42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 浏览:
根据“四个一批”、“一企一策、分类施策”的原则,一八一团严格按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的相关要求,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坚持公平公正、规范运作,有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规范程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一)健全机制、摸清家底。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政委、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以及国有企业资产核查小组、团场改革人员分流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团场企业改革过程中的所有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
二是召开国资国企改革动员会议。党委认真研究部署,制定了《国有企业改革资产处置方案》《国有企业改革人员分流方案》,组织领导小组的人员学习改革措施,制定和完善改制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改制计划,对所属企业进行分类施策,做出改制详细安排布置,明确完成时间、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
三是分行业落实责任。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摸清家底,做好宣传发动,各部门和企业班子及企业员工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推进企业改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措施得力,规范程序。
一是对所有国有及国有控、参股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清产核资,严格按企业清算的要求做到“三清”,即财务清、实物清、人员清。
二是对权债务关系明确、无大额欠税欠费的停业企业,做好资产债务处置,严格按税务、工商的程序进行工商税务注销。
三是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明确双方的股权,转让股权后,清算双方的欠款,签订还款协议,退还团场投入的国有股份。
四是进行交易,挂牌竞标,由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标地额进行挂牌,评议中标人后,缴纳认购资金。
五是涉及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可由改制重组企业安置,人随资产走,也可由团场分流到农业一线从事种殖、养殖及设施农业。
(三)加强监管,防止流失。
一是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对账面资产全面清理核查并登记,摸清企业人员情况。
二是对团场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全部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是规范企业改革的程序合法有效,方法措施有力,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是审计评估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各企业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可靠。
五是团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人员均由熟悉团场企业情况和相关政策,并能够代表本部门发表意见、讨论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尽职尽责的部门领导担任,以保证团场国资国企改革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