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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二团至家龙凤旅店装饰装修项目
发布时间:2020-01-11 14:48:23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赵吉兴 浏览:
根据兵团《关于印发〈兵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等五个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新兵发〔2005〕46号)精神,我委对一八二团至家龙凤旅店装饰装修项目进行了初审,该项目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规定,同意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企业全称:福海县至家龙凤旅店。
2. 企业法人代表:刘松林。
3. 项目名称:一八二团至家龙凤旅店装饰装修项目。
4. 建设地点:一八二团团部。
5. 建设规模及内容:旅店装饰装修430平方米。
6. 投资总额:15万元。
7. 公示5天,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建设项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委将批准该项目建设。
8. 联系电话:0906-3372730(办)
联系地址: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十师北屯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