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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事项简述 | 为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 |
设立依据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七条:……(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三、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企业接收外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输入地要参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4.《兵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兵发〔2015〕49号)(十九)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5.《关于印发〈兵团就业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财社〔2018〕120号)第九条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在社会保险缴费地享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纺织服装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兵团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二)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八)从是灵活就业的基干民兵、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之和的2/3给予补贴。(九)高校毕业生…… |
受理条件 | 劳动者为就业困难人员 |
办理材料 | 1.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 4.通过年审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聘用人员需提供劳动用工协议书(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灵活就业人员证明)。 6.户口不在本市者需提供本市固定居住证明(本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兵团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兵团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兵团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核查记录》。 8.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由本人申请本季度社保补贴,并提供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次季度第一个月20日提供上季度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方式 | 申请: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条件的人员提出灵活就业申请,并填写《兵团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兵团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兵团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核查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料。 受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 复审:实地核查个人情况、就业状态等信息的真实性。 汇审:资料齐全后,召开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补贴汇审会。 审核: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公示:对确认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复核:行政部门进行复核。 存档:经审核后报备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存档。 核拨: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办理时限 | 实行“先缴后补”按季度发放。 |
办理流程 | |
结果送达 | 当场送达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冬季)、16:00-20:00(夏季)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新疆第十师北屯市博望西街242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服务大厅 |
咨询查询途径 | 电话咨询0996-3351519就业人才服务科(人力资源市场科)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电话0906-3370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