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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适当 延长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 药品处方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1 12:23:4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医保局 浏览:
第十师北屯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适当延长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药品处方量的通知
师市医保发〔2020〕5号
师市各团场社政科、各社区、师直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统筹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兵团医保局通知及现阶段疫情防治工作需要,按照特殊时期特事特办的原则,现结合师市实际,就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相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疫情防控期间适当延长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处方
将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处方量由原来规定的1个月延长到2个月,以方便职工群众拿药,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减少人员外出流动,全力配合疫情防治工作的安排,待疫情结束后及时调整归位这些特殊政策措施。
二、 医疗机构加强药品供应管理,确保参保人员用药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特殊时期的政策宣传,保证每位处方医生及时知晓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延长处方用量服务。对高值药品,结合参保人员病情,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开据处方剂量,减轻参保人员用药负担。
三、 加强沟通配合,确保疫情防治医疗保障政策落地执行
师市社保局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疫情期间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确保参保患者及时得到医治,确保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和价格平稳,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保障疫情防治需要和职工群众健康。
四、 分解工作任务,强化政策宣传
师市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及告知工作,及时告知异地居住参保人员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用药政策,减少外出次数,降低感染风险,确保特殊时期支付政策有效发挥作用。
第十师北屯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