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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0-02-15 13:28:44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卫健委     编辑:黄芳    浏览:

密切接触者指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发病后,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 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 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到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 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或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 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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