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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影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扶持的相关措施

来源: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3-06 13:16:30 浏览:


十师辖区市场主体:

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程度服务市场主体、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期间造成的影响、最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现将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市场主体准入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1、 企业准入登记一律实施网上“零见面”登记,为企业提供“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登记注册服务,登记注册环节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登记注册实施特事特办,当日办结。

2、 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全程网上办理登记服务,简化登记流程。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长至疫情防控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延长至2020年年底前。

3、 优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办理。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一律实行网上申请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保障市场供应而需增加生产类别、范围变更,可实施告知承诺后直接变更许可证;需现场核查的,采用告知承诺、远程视频核查、延期核查等方式进行,待疫情防控结束后进行检查确认。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后。食品从业人员所持有的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的,可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