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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0-03-23 19:00:06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司法局     编辑:张荣贵    浏览:

作者:白莎莎  审核:石心

“我家卫生间房顶被淹了,我找物业了,去年就因为漏水问题,技术工检查中和五楼户主吵起来了……哎,上面有电线,我害怕啊……”2020年3月16日,秦某一脸愁容的走进十师北屯市军垦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室不停的诉说着,工作人员立马拉开凳子热情的请秦某坐下慢慢说,并对案件登记在册,及时确定调解方案。

据了解,南湖小区居民秦某家里卫生间屋顶漏水已久,去年8月因漏水问题同楼上户主李某协商,由物业技术人员检测漏水原因,检查过程中因确定漏水点问题出现争吵,事后李某只对自家卫生间地漏防水进行了处理,楼下漏水问题暂时解决。今年2月漏水问题又再次出现且情况加重,卫生间房顶电线已漏出,怕出现危险,秦某再次同李某协商,但李某坚称自家已经修过没有问题,不应该是他的责任,应该是他的楼上住户的问题。多次协商无果,秦某前来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室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同专职人民调解员分析研究制定调解步骤,一是立刻同物业公司主任取得联系,安排技术人员前去检查漏水点;二是针对李某不愿配合问题,主要是担心挖开地板后如没有漏水点,责任承担问题拿出方案。三是秦某对楼上漏水造成房屋损坏修补问题确定措施。

现场中,专职人民调解员同物业公司人员查看秦某房屋漏水情况,并预测漏水点为楼上自来水管或地暖水管,而楼上李某家中因地板砖问题无法精准确定漏水位置。为不造成新的财物损坏,技术人员提出需要逐一关闭阀门仔细观察,确定漏水管及漏水点。专职人民调解员以远亲不如近邻为出发点,耐心的同李某交谈,对他所担心的责任问题认真分析,对因漏水问题造成的漏电危险可能性进行评估。经过悉心调解,李某同意查漏方案,先断暖后断水,明确漏水点后再确定责任承担问题,如确实是自家问题愿意承担楼下卫生间楼顶维修。物业公司则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观察。

专职人民调解员温馨提醒,根据《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因自身问题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积极主动消除不利影响,还是那句老话“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生活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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