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兵团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20-03-23 18:56:15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人社局     编辑:何如霞    浏览:

1.问:减免政策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包括各类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

2.问:不在减免范围的单位或人员有哪些?

答:不在减免范围的单位和人员有:机关事业单位、连队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3.问: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险种有哪些?

答:减免的险种包括: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4.问:减免的标准是什么?

答: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5.问:减免政策享受时限是什么?

答: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为2020年2月至4月;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为2020年2月至6月。

6.问:如何划定企业类型?

答:师市根据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认定本师市大型企业,具体名单由师市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兵直大型企业由兵团统计局负责提供)大型企业以外的企业,全部视为中小微企业。企业划型的结论由各师市统计局最终确认。

7.问:参保单位对划转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答:参保单位对划转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师市统计部门提起变更申请。

8.问: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社保费减免手续?

答:参保单位无需办理任何减免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

9.问:2月参保企业已缴费的如何处理?

答:2020年2月已缴费的参保单位,可优先选择以退费形式,退回多缴的单位缴费部分,也可抵减以后月份缴费。

10.问:参保企业提出缓缴如何处理?

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提交缓缴申请,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缓缴2020年度内,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1.问:减免缓缴期间参保人员的各项权益会不会受影响?

答: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单位)要依法履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12.问: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至什么时间?

答: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13.问:兵团职工医疗保险的减征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在确保基金收支长期平衡的前提下,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区,可对参加兵团职工医保的各类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的统筹区不实施减征。

14.问:兵团职工医保符合条件减征的统筹区有哪些?

答:兵团符合减征条件的统筹区有:第一师、第三师、第五师、第十三师、第十四师和兵直六个统筹区。

15.问:兵团职工医保符合条件的统筹区减征期限?

答:符合条件的统筹区,自2020年2月起实施减征,减征期限为5个月。

h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