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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使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通行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3 20:16:3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    浏览: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兵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在师市范围内推行使用“健康通行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通行码”的申领流程

(一)兵团“健康通行码”申领流程

1.下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健康通行码”通过登录“兵政通”APP(安卓版)使用。

兵政通

(扫码下载“兵政通APP”)


2.个人实名认证

进入“兵政通”APP(安卓版),点击登录按钮,选择个人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完成账号注册。

3.申请“健康通行码”

注册完成并登录后,点击“健康通行码”,进入“健康通行码”申请页面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当日体温,提交后即可生成个人专属“健康通行码”。填报信息应为居民本人亲自填写且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承担相应责任。

(二)自治区“健康通行码”申领流程

1.下载

自治区“健康通行码”通过登录“新疆政务服务”APP(安卓版)和“新疆政务服务”百度小程序使用。


新疆政务

(扫码下载“新疆政务服务APP”)


新疆政务百度

(扫码下载“新疆政务服务”百度小程序)

2.个人实名认证

根据提示信息进行用户的实名注册及登录。

3.申请“健康通行码”

进入“新疆政务服务”APP(安卓版)或“新疆政务服务”百度小程序首页,点击中间区域的“申请防疫健康信息码”,进入健康信息码申请页面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当日体温,提交后即可生成个人专属防疫健康信息码。填报信息应为居民本人亲自填写且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承担相应责任。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已经使用健康二维码的仍按现有申请流程办理。

二、“健康通行码”的跨地区互通互认

(一)疆内的互通互认

居民通过申领的“健康通行码”,在全区范围内互通互认。兵团“健康通行码”与自治区“健康通行码”在全区范围内互通互认。兵团未申领“健康通行码”人员,可自主选择注册使用兵团、自治区、乌鲁木齐或克拉玛依的“健康通行码”,在全区范围内互通互认。

(二)兵团与内地省区市的互通互认

兵团认可内地省份(除湖北省外)制定的各类电子健康码;为便于动态管理,对持内地省区市健康码长期停留兵团辖区(超过30天),且有固定的居所的人员,建议重新注册申领兵团、自治区、乌鲁木齐或克拉玛依“健康通行码”。新疆居民所申领的“健康通行码”(含兵团、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健康码)在全国范围内互通互认。

三、“健康通行码”的使用

1.健康码作为居民进入社区、连队、学校、机场、火车站、汽车站、交通卡口、政务服务中心、菜市场、商超、宾馆、酒店、金融经营网点、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工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电子凭证。不具备条件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可不申请健康码。

2.居民持“绿码”的,测温正常后可正常出行或复工;持“黄码”的,接受所在社区或单位管理,转为“绿码”后方可正常出行;持“红码”的,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管控,直到转为“绿码”后才可正常出行。

即日起,师市辖区所有人员密集场出入口检疫人员必须通过“兵政通APP”或“新疆政务服务APP”对出行人员扫码检查并测体温。


第十师北屯市“健康通行码”问题咨询热线电话:

0906-7617558、0906-3181123


      第十师北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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