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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决定:
芦国强同志任第十师北屯高级中学纪委书记,免去第十师北屯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建议作为第十师北屯高级中学工会主席人选。
王玲同志任第十师北屯高级中学副校长,免去第十师北屯高级中学纪委书记职务,建议免去第十师北屯高级中学工会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