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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六团2020年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一八六团 时间:2020-04-24 12:26:21 浏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医疗惠民工作,保障广大职工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师市北屯市2020年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确保一八六团全民健康体检工程高效有序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

组 长:王  军  党委副书记、团长

副组长:石俊玫  党委常委、副政委

成 员:朱 敏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刘智鹏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侯  超  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权 财政所所长

刘胜昔  医院副院长

秦国疆  疾控中心主任

贾玉东 国门中学校长

李红军 国门社区党支部书记

孟瑞丽 文体广电中心副主任

杨小红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敏担任,成员杨小红、戴丽萍负责全民健康体检工程的具体组织、协调管理及日常各项工作。

二、 体检对象

按照每人每年免费健康体检一次(应检尽检)。

第一类:0-6岁(含6周岁)的儿童;

第二类:7-14岁(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

第三类:15-64岁(含64周岁)的居民;

第四类:65岁及以上的居民。

三、 实施时间

一八六团全民健康体检工程于2020年1月全面启动,12月底完成健康体检工作。

四、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内容

健康体检工作由医院、疾控中心负责承担,体检内容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内容执行。

五、 体检工作及经费安排

健康体检经费由各项目资金和各级财政分级负责解决,不得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不得低于160元/人标准执行,每个年龄段可按照体检的实际内容进行增减。

第一类:0-6岁(含6周岁)的儿童。

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承担。

第二类:7-14岁(含14周岁)在校学生。

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要求,义务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各学校公用经费承担,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统筹解决。

第三类:15-64岁(含64周岁)的居民。

1. 高中阶段学生和在校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健康体检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部分承担50%;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2.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健康体检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含离退休人员)。

3. 团场职工健康体检经费由团场承担。

4. 个体从业人员、社会化管理以及其他人员(含4050人员)健康体检经费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部分承担50%,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第四类:65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

65岁以上的居民健康体检经费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上级体检补助资金承担。

六、 体检任务组织分工

按照体检对象年龄结构的不同,进行如下分工:

第一类:0-6岁(含6周岁)的儿童。

1. 没有入园入托的儿童由家长负责组织实施;

2. 入园入托的儿童由托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类:7-14岁(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

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类:15-64岁(含64周岁)的居民。

1. 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和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 一八六团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 一八六团个体从业、社会化管理以及其他人员(含4050人员)由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 团场区域所有人员由团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居住在北屯市的离退休人员到其居住地所属街道进行登记体检,避免多地登记,重复体检)。

第四类:65岁及以上的居民。

一八六团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七、 体检结果反馈

健康体检结束后,体检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健康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单位或被检查者,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同时将健康体检信息录入卫生信息化平台,作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内容之一,不断丰富全民健康档案大数据。

八、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程是团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全团各单位及时成立本单位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单位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成全民健康体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一八六团医院:发挥健康体检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医院各类医疗资源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作为依据,完善团场居民健康档案和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一八六团财政所: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做好全民体检的资金拨付、筹集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此项目年度预算执行工作。

一八六团中学、幼儿园:负责组织全团在校师生健康体检工作。

一八六团社会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核定,负责指导各单位、配合医院做好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全团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的总协调、指挥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密切工作配合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报刊等媒介对健康体检工作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使广大职工群众了解熟悉医疗惠民政策,提高职工群众的知晓度和参检率。同时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的报道。宣传、教育、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健康体检的人员配备、经费等满足工作需要。

(三)统筹卫生资源,保证体检效果

团场卫生行政部门要发挥健康体检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团场医疗卫生资源,做好健康体检技术保障,充分体现我团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结合我团的特点,按照就近原则,采取集中体检与上门服务体检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确保健康体检工作全覆盖。

(四)建立报告制度,强化目标考核

团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学校、医院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管理,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工作的意见建议。医院做好体检进度上报工作。团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组织得力、体检率达到100%的单位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力,体检率低的单位予以追责。我团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办好、办实,让广大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团党委的温暖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