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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5 18:19:44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办公室 编辑:黄芳 浏览: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兵团办公厅《关于报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在2019年度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和师市机关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由北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十师北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认真落实落细国务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紧紧围绕师市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结合团场政务网站运维管理现状,对辖区8个团场及北屯市人大、政协网站进行了下线迁移,实现了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保障、统一运维管理目标,完成了集约化政务网站平台建设,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政务网站工作机制。在师市政务网站针对企业设有企业专栏,将有关企业注册、登记等流程所涉及到的部门网上办事窗口链接到师市政务网站,方便企业网上办事,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二)便民服务渠道畅通
充分发挥政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各类天气预警、道路施工、师市领导接访等重要信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做好公开的政府文件全部配套政策解读,更好的方便群众了解政策规章。2019年度师市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18443条,其中:政务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6156条(政府公告82条、政府文件42条、政策解读32条、团场及部门业务动态1948条、政务要闻195条、其他13857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务信息1400条;回应公众热点或重大舆情80次;办理师长信箱留言371件;办结率100%。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国务院、兵团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三个一”(“只进一扇门”“一次办”“最多跑一次”)工作模式。公开了办事服务事项清单、“一次不用跑”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网上办清单”、“就近办”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办事服务清单,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政务门户网站政务服务栏目与兵团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标准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9月15日,师市制定印发《关于启动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师市部署应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会,自此师市启动兵团政务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部署工作,并同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政务服务事项库已审核实施清单816条,已审核业务办理事项567项,可实现网上办理55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事项52项。
(四)其他途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师市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市政府新闻办开通的新浪微博“第十师北屯市”,2019年共发布信息887条,粉丝数1188人;真正方便群众多渠道了解政府信息。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3 | 2 | 7 |
规范性文件 | 171 | 19 | 3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2 | 103 | 576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0 | 130 | 152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01 | 70 | 74 |
行政强制 | 1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57 | 4485. 22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2 | 23 | ||||||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2 | 2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 重复申请 | |||||||||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需加大推进力度;三是各部门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流程等;四是需不断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学习。强化培养政务公开队伍,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研究,深入贯彻公开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五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据单位职能、权责清单等,对照上级部门公开目录,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如有变动需及时变更目录,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