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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垦区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2 18:18:03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检察分院 浏览:
十师北屯垦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预算法》及《兵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北屯垦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屯垦区人民检察院是行政政法单位,主要职责是:
1. 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提请抗诉、青少年维权;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案件。
2. 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
3. 公文撰写、会议组织、工作协调、秘书事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人事信息统计、宣传、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资产装备服装管理、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司法警察管理、检察技术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刑事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司法警察大队)。
单位编制12人,实有11人,其中:在职1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二、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34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9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 年预算支出总额344.98万元,其中:204公共安全支出306.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1万元,离退休支出0.53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344.9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较2019年预算减少27.27万元,主要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22.83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4.44万元。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48.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6.2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
五、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货物类1.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六、 国有资产信息
北屯垦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906337.89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2万元,主要为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