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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2 18:30:4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何如霞    浏览:

根据《预算法》及《兵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办发〔2016〕56号)有关规定,现将第十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第十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是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团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 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 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3. 负责检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4. 承担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授权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1个,为综合科。

部门(单位)编制5人,实有5人,其中:在职5人,离休0人,退休0人。

二、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8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0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支出总额81.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5万元,离退休支出0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81.09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0.32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0.83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0.51万元。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支队运行经费共计安排9.6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总体情况与2019年相比持平。

五、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 国有资产信息

第十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0309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

七、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 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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