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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2 18:30:00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何如霞 浏览: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第十师北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 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
2. 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规章、政策和劳动仲裁中长期规划。
3. 具体处理本级管辖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4. 根据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5. 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并对本级管辖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6. 承担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 承办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编制15人,实有6人,其中:在职6人
二、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75.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94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支出总额75.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5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75.94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3.49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3.49万元。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7.5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维护、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取暖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5万元,因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减少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五、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 国有资产信息
第十师北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7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27万元。
七、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