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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0-07-03 17:46:18 浏览: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十师城市管理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兵团和师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师市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 拟订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推进师市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拟定师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特许经营、安全应急管理和物业监管。指导团场连队居住区公用设施的管理工作。

3. 负责师市市容市貌和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拟订师市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负责师市对户外广告设置地点、类型的核准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师市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利用市政公用设施发布的广告)经营权的有偿出让,负责师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负责师市直管范围内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占用城市道路、公用场地许可;负责对损害师市城市环境容貌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师市景观灯饰亮化标准的制定、审批和管理工作。

4. 负责师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和规章,拟订环卫规划和行业管理标准,组织检查监督落实;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市容环卫管理行政许可核准审批;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负责辖区范围内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事项。

5. 负责市政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建设维护养护投资计划;拟订市政设施管理制度规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道路、路灯、市政管网管线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许可。

6. 负责师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城市园林养护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小区和单位庭院的绿地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的监督管理。

7. 推进师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师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指导师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师市城镇管理领域违法违规的案件或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师市城镇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师市城管执法工作,负责城管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8. 负责师市城镇管理整治工作,组织会同各团场(镇)、相关部门、街道开展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镇管理有关行政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9. 负责行使师市确定的城镇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承担市容环境卫生、城镇绿化、市政管理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责;负责对在城镇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的无照经营及擅自改变经营场所、随意设点经营行为的相关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0. 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实施监督、调度、检查。

11. 会同师市财政部门提出城市管理维护费及有关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意见,监管职责内财政资金的使用。

12. 负责城市运行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师市城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师市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工作。

13. 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14. 职能转变。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要求,承接和行使好兵团授予的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治理中心下移,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环境。坚持统筹城乡和兵地一体化发展,不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体系建设,促进师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 1个,为综合科。

部门行政编制5人,实有3人,其中:在职3人。

二、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5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9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 年预算支出总额58.0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5.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58.09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5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58.09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49.54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8.5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城市管理局是2019年新成立的单位。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8.5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4万元。其中:货物类1.44万元。

六、 国有资产信息

城市管理局(本级)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35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4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 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