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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预算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第十师一八五团核算中心2020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 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兵团和师市关于财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兼顾公平与效率,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加强统筹协调、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2. 建立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硬化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约束。要在预算批复数内,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基本运转、城镇运行、维稳和民生等支出,增强财力调控能力,优先保障团场综合配套改革等改革举措.
3. 预算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统筹兼顾的原则。牢固树立 “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突出重点,持续和改善民生,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4. 负责单位经济业务核算,主要承担一八五团辖区内有关单位和连队的各类经济核算、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规范业务、监督经济行为,准确及时进行业务核算、完成各项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八五团核算中心机构 1个。
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其中:在职3人。
二、 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610.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99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 年预算支出总额610.99万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45.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万元,政府债务利息559.89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610.99万元,较2019年预算1197.34万元减少586.35万元主要为调整债务利息及本金减少587.3万元,调增经费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0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42.63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8.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运行支出。项目支出559.8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债务利息。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中心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 国有资产信息
一八五团核算中心无固定资产。
七、 名词解释
1. 事业运行经费: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