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一、 申领条件
1. 《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已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目前仍然没有就业的失业人员。
2. 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从单位主动辞职的失业人员以及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二、 发放标准
申领失业补助金最长期限为6个月,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待遇,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申领期间暂时不能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不能异地重复申领。
三、 政策实施期限
2020年3月至12月
四、 需提供的材料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五、 申领主体
失业人员个人申领
六、 申领途径及操作流程
(一)前往兵团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公共服务机构申领。
(二)登录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申领。
网址:http://www.xjbthrss.gov.cn
操作流程:登录网页—注册账户-点击“社会保险”—点击“业务经办”—进入“失业补助金申领”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领。(技术支持:0991-8817877 )。
(三)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领
网址:http://si.12333.gov.cn
操作流程:登录网页-使用“电子社保卡扫描”或“掌上12333APP扫描登录”-点击“失业待遇申领”-进入“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填写参保地和待遇发放信息—点击“申请”即可完成申领。(技术支持:0991-8817877 )。
七、 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八、 咨询监督电话: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