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师市要闻

关于疫情期间加强个人日常防护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7-29 22:01:53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期间加强个人日常防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养成个人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通风、勤打扫、勤消毒,保持个人和家庭环境干净整洁。

二、 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立即采取自我隔离,并迅速到当地发热门诊就诊。同时服用中药预防治疗,第一时间报告基层组织。

三、 与他人交往务必戴好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四、 各类餐饮场所和家庭一律使用公筷公勺;各类集体用餐一律采取分餐制,错峰用餐。

五、 生熟食分开存放、分开加工,尤其是海鲜肉类食品尽量避免生食,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六、 坚持不聚集、不扎堆、不串门,尽量减少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次数和逗留时间。进入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管理人员落实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人员分流等防疫措施。

七、 为了个人和家庭健康,疫情期间不举办婚丧生日等各类宴请活动,一切从简。家庭遇到婚丧嫁娶事宜,须向当地社区和基层组织报批办理方案。

八、 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疫情期间,尽量减少远距离,长时间的外出探亲、旅游、休假等非必要活动,减少感染风险。

九、 传统节假日期间倡导新的活动方式,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拜年祝福,避免因相互串门拜访和聚集造成传染。

十、 销售农产品或采购商品,尽可能用非接触方式,如微信、网约、电商等电子方式洽谈、签约、交易和支付,避免接触性传染。

十一、 希望所有人员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并互相监督。如发现有违反者和与疫情有关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基层组织。

十二、 对于隐瞒疫情病史、旅居史或故意传播扩散疫情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兵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7月29日

h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