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关于2020年十师北屯市兵团转贷新增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30 12:49:52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财政局    浏览:

《关于2020年十师北屯市兵团转贷新增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已经北屯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本级预算调整的原因和依据

经兵团批准,兵团财政局向师市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0.17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十师北屯市依照兵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方案。

二、 国家关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相关政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法律办法相继出台,明确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新增债务是当年地方政府在财政部下达的新增限额内发行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其中: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三、 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一)基本原则。按照财政部贯彻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规定,落实兵团党委关于加强新增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的要求,统筹考虑债务风险控制和未来偿债能力,为积极发挥财政政策作用,更好地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按以下原则安排本师市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一是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

二是适度考虑举债与偿债能力匹配。对债券偿债资金来源情况进行认真测算和科学分析,统筹考虑师市财力水平、债务风险状况安排新增政府债券额度。

(二)安排情况。师市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0.17亿元,用于北屯市老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

(三)偿债资金来源和偿债计划。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3号)的规定,专项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债券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应当根据当年到期专项债券规模、利率等情况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统筹安排。本次发行的专项债券0.17亿元,拟发债期限为15年。

四、 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依照兵团批准的限额,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编制了2020年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五、 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的监督和管理

(一)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收到兵团转贷债券资金后,将收支全额纳入师市本级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和执行。

(二)严格履行偿债责任。按照“谁举借、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厘清举债主体,由师市切实统筹好财力,制定还款计划,按规定及时归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严格履行偿还责任。

(三)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滚动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强债券资金使用和对应项目实施情况监控,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四)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政府举债行为的通知》要求,规范师市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实行全流程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开好合法合规举债的“前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积极落实项目发债资金以外其他的资金来源,决不允许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

2020年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第十师北屯市财政局

2020年7月30日


h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