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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一八五团玉米烘干厂对外租赁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2 16:28:28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项目编号:cz2020- 23
第十师一八五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一八五团玉米烘干厂对外租赁申请,经十师财政局批准同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受托,将对玉米烘干厂对外挂牌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租赁玉米烘干厂基本情况及租赁要求:
(一)租赁玉米烘干厂位于一八五团工业园区,资产情况:
第十师一八五团玉米烘干厂,经新疆国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7月15日评估价值108.71万元。资产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1.锅炉房、2.晒场(厚度25cm)、3.刺丝围墙、4.宿舍彩钢顶、5.玉米烘干生产线。
此次招租项目租赁物面积3750平米,房屋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共5项(其中: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4项、机器设备1项)
(二)承租方资质条件:
1. 承租方需具备运营玉米烘干生产、加工原料技术和能力,有经济实力和经营资源,资信可靠,无巨额债务和不良资产的企业或个人,并符合下列要求:
(1)承租方需为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人,经营范围包括玉米烘干生产。
(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或个人无重大涉诉(被告、被执行人)案件,且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租赁期限、租赁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 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止,合同一签五年(具体承包期限以中标日期为准)。
2. 玉米烘干厂租赁费用标准:租赁费用按年计算并支付。
(1)玉米烘干厂租赁费基础价格暂按10万元/年计算,投标方可以此为基数溢价投标。中标人在其有效报价中对玉米烘干厂租赁费基础价格进行溢价报价的,玉米烘干厂租赁费基础价格按照中标人中标时的有效报价进行调整;中标人未对玉米烘干厂租赁费基础价格进行溢价报价的,玉米烘干厂租赁费基础价格按10万元每年计算收取。
3. 中标人应在下一租赁年度开始前,提前一个月按10万每年的标准向团指定账户缴纳玉米烘干厂租赁费。其中,第一年度预交玉米烘干厂租赁费由中标人在签订第一年度玉米烘干厂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后续年度,中标人应在每年8月15日前预交下一年度租赁费。
4. 自承包之日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承包期间环保、消防、安全生产责任;承担与承包经营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
5. 合理使用出租方资产,保护出租方方资产不受损害;经营期间未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坏租赁物结构及改变用途,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更不能利用出租方资产搞非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 制定具体制度,施行合理措施,保证承包经营安全并接受出租方监督检查。
7. 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二、 报名条件:
1. 申请竞价方需在报名截止日前缴纳交易保证金2万元。
2. 申请竞价方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同时提供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纪行为纪录;
(4)与我单位没有债权债务的经济纠纷;
(5)具备一定的行业管理经验;
(6)经团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方可参与报名;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公示时间: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7日
185团联系人:赵庆虎 联系电话:18997525063
四、 会议方式:需满足两家或两家以上通过竟价方式确定承包人。
五、 会议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1.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交易保证金于报名截止前缴纳)
六、 报名地点: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周凯
联系电话(传真):0906-3378944 (F)或3360140
邮箱:18199066672@163.com
邮编:836099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开户账号:30861201040001929
七、 发布网站: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xjbt.gov.cn 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 http://www.bts.gov.cn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