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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29 19:51:3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卫健委 编辑:赵杰 浏览:
一、 方案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20〕19号)精神,推进师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 主要任务
方案明确了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模式、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三个方面,规划配套设施、落实优惠政策、强化政策衔接、鼓励市场运作、积极开展试点、鼓励举办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提供早教指导、规范准入登记、加大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监管、创造健康环境、加强队伍建设12项具体任务。
三、 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了到2022年和2025年的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建设2—3所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职工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到2025年,师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指导、资格准入、保障措施和监督体系基本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职工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四、 工作举措
实施方案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引导、责任落实四项保障措施。师市成立第十师北屯市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师长任组长,师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计生协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市卫健委,师市卫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相关链接:第十师北屯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