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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9-29 12:51:06 浏览:

一、 起草背景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设置发生了变化,职能发生了调整,2020年8月21日兵团办公厅印发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师北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要求,参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健全完善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师市实际,在此基础上起草修订了《第十师北屯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 起草过程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20年9月启动《第十师北屯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起草工作,2020年9月,组织梳理相关政策和资料,展开针对性调研和专家座谈并开始起草工作。最终形成《第十师北屯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此预案征求了19个相关市直部门、8个团场,共收集到6条建议和意见。对征集到的建议和意见逐一进行认真研究、分析,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还报请师市司法局进行了内容审核,并进行了报备。

三、 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

一是在遵循兵团预案基础上进行细化量化。主要内容框架基本遵循兵团预案,特别是在涉及报告的时限和报告的内容方面,与兵团预案保持一致,以确保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

二是对应调整细化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兵团与师市的政府部门设置不同,其相关职责也不尽一致,对此,我们紧密结合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构成和职责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四、 主要内容

预案分八部分,共25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和处置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共6条,包括师市指挥部职责、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工作组及职责、成员单位及职责、应急检验检测机构、团场应急体系。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共3条,主要是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信息监测、突发事件信息来源、风险预警等的要求。

第四部分“信息报告”共3条,主要是明确报告主体和时限、报告内容、事件先期评估等要求。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共4条,先期处置工作事项,包括医疗救治、保护现场、保存证据、调查原因、初步评估、事件转办调整等方面。对分级响应、级别调整和响应终止等规则进行了明确。

第六部分“后期工作”共3条,包括奖励、责任追究和评估总结。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共7条,包括保障机制、队伍保障、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技术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社会动员保障方面的保障要求。

第八部分 “附则”共4条,包括预案演练、预案修订、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


相关链接:第十师北屯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师北屯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