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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2 12:15:30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编辑:夏岚    浏览: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兵团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工作规划,兵团十师教师资格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在岗、在编专任教师及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认定条件: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以上(申报语文学科必须二级甲等以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一、 工作程序:

1、 10月21日——11月5日,所有拟参加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首页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然后注册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 

注: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点击“正式提交”并确认后,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部分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

网报注册信息注意事项:

(1)网报申请时须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2)网报个人信息填写完备并确认提交后,请注意查看工作人员的网上留言。

(3)审核主管单位请务必选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教育局”。

2、 网上报名成功的教师,需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及面试(时间关注网上留言)。审核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上年度专业技术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1寸照片1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交评审费190元。

3、 师教育局对资格审核通过的教师进行体检(时间网上留言)。地点:北屯医院医技楼四楼体检中心

4、 师教育局整理申请人材料及申请人员花名册。上报兵团评审委员会。

二、 要求:

1、 各校请将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程序告知每一位拟申请人员,所有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办理。

2、 今后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都按此程序进行。


三、 未尽事宜请联系师教研室。

联系人:王鸽    联系电话:1819961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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