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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检察分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30 19:55:16    信息来源:第十师检察分院     编辑:夏岚    浏览:

根据《预算法》及《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的通知》(兵财库〔2019〕34号)有关规定,现将第十师检察分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第十师检察分院是行政政法单位,主要职责是:

1. 领导全师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2. 依据法律规定对十师检察分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师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对全师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报请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报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追诉。

3. 负责应由十师检察分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4. 负责应由十师检察分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受理向十师检察分院的控告申诉。

5. 指导全师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向兵团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6. 负责全师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师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全师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师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师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检察业务保障部、刑事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单位编制15人,实有14人,其中:在职14人。离休1人,退休19人。

二、 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总体情况  537.09

2019年收入总额518.97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18.12万元,降低3.3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变动等以致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年初结转结余20万元;本年收入49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2.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61万元。

(二)2019年支出总体情况517.11

2019年支出总额489.12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27.99万元,降低5.4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 按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1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9.1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务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4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6.2万元;项目支出87.7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0万元)。

3.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4.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1.9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38.4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512.34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24.75万元,降低4.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变动等人员经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 年初结转结余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 本年收入49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2.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82.51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34.6万元,降低6.6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等经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 按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1万元,国防支出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2.4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务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40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6.19万元;项目支出81.1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0万元)。

3.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4.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7.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1.9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38.4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9.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6.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8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8.06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6.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运维费8.05万元;公务接待费0.97万元(接待16批次121人次)。

与预算相比减少2.6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因工作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2.63万元,因工作需要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0.03万元。

五、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与上年比较减少14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差旅费等较上年减少。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39.89万元,其中:货物类36.85万元,工程类3.04万元,服务类 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3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100%。

七、 国有资产情况

2019年末国有资产金额为562.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44.43万元,无形资产18.1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 0万元,文物文化资产0万元,保障性住房0万元。

八、 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综合预算绩效评价:第十师检察分院整体财政支出较上年较均等,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使用各项资金,按进度执行各项资金,使用全部预算资金在本年度取得较好的效果,确保单位财务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内设机构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第十师检察分院项目资金主要包括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巡视工作专项、党建工作专项,用于日常的办案费、检察业务设施设备采购、党建活动支出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合理、规范支出,保障了各项检察业务有序开展,使用财政项目资金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九、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检察分院2019决算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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