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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垦区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30 19:56:13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垦区检察院     编辑:夏岚    浏览:

根据《预算法》及《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的通知》(兵财库〔2019〕34号)有关规定,现将北屯垦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屯垦区检察院是政法机关单位,主要职责是:

1. 开展辖区检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2. 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3. 负责其他应当由北屯垦区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 3个,分别为刑事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

单位编制12人,实有 11 人,其中:在职 11 人,离休 0 人,退休 1 人。

二、 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额537.62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35.8万元,增长7.13%,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等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年初结转结余17万元;本年收入52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0.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9年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额487.82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2.99万元,增长0.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 按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1万元,国防支出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33.0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务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38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7.24万元;项目支出98.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0万元)。

3.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6.5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3.3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33.1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537.62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35.8万元,增长7.13%,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等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 年初结转结余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 本年收入52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0.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87.82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2.99万元,增长0.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 按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1万元,国防支出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33.0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务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38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7.24万元;项目支出98.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0万元)。

3.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6.5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3.3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33.1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6.2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6.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6.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维费6.18万元;公务接待费0.74万元(接待11批次92人次)。

与预算相比减少1.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因工作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1.6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工作需要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0.02万元。

五、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与上年比较减少1.63万元,降低3.3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差旅费等较上年减少。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44.64万元,其中:货物类35.14万元,工程类9.5万元,服务类 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4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100%。

七、 国有资产情况

2019年末国有资产金额为690.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83.53万元,无形资产7.1万元,公共基础设施 0万元,文物文化资产0万元,保障性住房0万元。

八、 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综合预算绩效评价:北屯垦区检察院整体财政支出较上年较均等,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使用各项资金,按进度执行,使用全部预算资金在本年度取得较好的效果,确保单位财务工作正常运行。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北屯垦区检察院项目资金主要包括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日常的办案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等支出,保障了项目资金的正常开支,使用财政项目资金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九、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北屯垦区检察院2019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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