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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报告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0-10-31 14:40:06 浏览: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决算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北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承担城市管理相对应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及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兵团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起单并组织实施师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市域团场贯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集贸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2. 参与研究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与总体方案。

3. 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承担创建卫生城市等部分职能。

4. 负责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所涉及的临时占用道路、临街建筑物外部装饰装修及各类建筑物外部拆改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牌匾等标志性设施设立的核准。

5. 依法对城区露天商品流通市场进行日常管理;对新建、改扩建、撤销、关闭露天流通市场等事项进行审核;整顿无主办单位市场,依法对非法拆迁和侵占集贸市场行为进行处理。

6. 负责对师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权属登记、交易、租赁和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等房地产行政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和纠正,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受理房地产行政管理方面违法事项的举报和投诉,查处举报、投诉中的违法案件。

7. 负责师市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管理拆迁,对拆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依法对拆迁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拆迁争议进行调解和裁决;负责拆迁企业资质审核和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工作。

8.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9. 执法权限: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及设施; 行使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及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及露天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法打凿自备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商品房预售、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房屋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房屋拆迁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 承办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无内设机构。

单位编制22人,实有18人,其中:在职18人,退休1人。

二、 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额618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11787万元,降低95%,主要原因是第十师北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年初结转结余605万元;本年收入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万元。

(二)2019年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额802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11163万元,降低93 %,主要原因是第十师北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 按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万元。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3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7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万元;项目支出492万元(其中拆迁补偿项目492万元)。

3.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万元,资本性支出496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618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11787万元,降低95%,主要原因是第十师北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 年初结转结余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万元;

2. 本年收入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万元。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802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11163万元,降低93%,主要原因是第十师北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 按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万元。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3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7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万元;项目支出4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492万元)。

3.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万元,资本性支出496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运行支出。与上年比较减少5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缩减办公经费开支。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869万元,其中:货物类4万元,工程类420万元,服务类44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0.5%。

七、 国有资产情况

2019年末国有资产金额为18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823万元。

八、 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部门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资金监管到位,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账务核算到位,全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在今后工作中,我单位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坚持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使用公务卡结算。

九、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北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决算公示

 

北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