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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决算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186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86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是第十师一八六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行政管理综合执法、环境保护、环境监察、城建监察、公用设施的维护和房产管理,协助交通部门做好公路养护和公路建设项目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86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单位编制5人,实有5人,其中:在职5人,离休0人,退休0人。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额1627.82万元,与上年169.28比较增加1458.54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其中:年初结转结余672万元;本年收入162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9年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额970.69万元,与上年163.12万元比较增加807.57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得。具体情况如下:
1.按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5.57万元,农林水支出630.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6万元。
2.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294.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8.9万元;项目支出67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0万元)。
3.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5.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8.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59万元,,对企业补助606.1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627.82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458.54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年初结转结余67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6.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本年收入162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1万元。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970.69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807.57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按功能分类划分:城乡社区支出932.88万元,农林水支出1386.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0万元。
2.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 294.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15.3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8.9 万元;项目支出 676.5 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0 万元)。
3.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5.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248.7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59 万元,对企业补助 606.11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44.7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1.12万元、差旅费1.19万元、日常维修45.94万元、水电费19万元、劳务费177.52万元,等日常运行支出。与上年比较增加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情况
2019年末国有资产金额为 17628.7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569.24 万元,公共基础设施7059.46 万元,文物文化资产 万元,保障性住房 0 万元。
八、 绩效评价结果
关于综合预算,城镇管理服务中心严格审批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批复,建章立制,科学理财、合理理财。充分合理的利用财政资金,使财政资金通过单位行使其职能,服务社会、群众变得更有效益和效率。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单位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关于项目支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为把各项目管好、服务好,确保项目质量的同时,尽可能实现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科学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指标申报及时,正确使用资金,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
九、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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