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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垦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2 11:08:48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垦区人民法院 编辑:中级法院 浏览: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北屯垦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是行政政法单位,主要职责是:
1. 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1)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2)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案件,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办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2. 公文撰写、会议组织、工作协调、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人事信息统计、宣传、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资产装备服装管理、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司法警察管理、法院技术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 9个,分别为为办公室、政工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法警大队。
单位编制 27人,实有 24 人,其中:在职 24 人,退休 1人。
二、 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额943.66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27.05万元,增长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年初结转结余135.88万元;本年收入820.0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8.09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二)2019年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额 855.99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62.95万元,增长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 按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8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3.8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6.15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 647.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8.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8.75万元;项目支出 208.95 万元.
3.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82.8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03.32万元,资本性支出66.38 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943.66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27.05万元,增长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 年初结转结余135.8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88万元,
2. 本年收入820.0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0.09万元,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 855.99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62.95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 按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6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3.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6.15万元,其他支出 2万元。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647.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8.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8.75万元;项目支出 208.95万元。
3.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482.8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20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3.32万元,资本性支出66.38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1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3.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 13.2 万元);公务接待费 2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1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13.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保有量 4 辆),公务用车运维费 13.2万元.无公务接待费。
与预算相比“三公”经费零增加.因公出国(境)费 零增加,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零增加。
五、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8.7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与上年比较增加24.89 万元,增长 2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188.39 万元,其中:货物类 51.40万元,工程类 136.9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 188.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100%。
七、 国有资产情况
2019年末国有资产金额为1370.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1370.29万元.
八、 绩效评价结果
1. 部门综合预算绩效评价:北屯垦区人民法院整体财政支出较上年较均等,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使用各项资金,按进度执行,使用全部预算资金在本年度取得较好的效果,确保单位财务工作正常运行。
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北屯垦区人民法院项目资金主要包括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日常的办案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等支出,保障了项目资金的正常开支,使用财政项目资金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九、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